去年秋天企业前必清。一家新消费品牌花八万块签了一份新闻稿发布合同,结果发稿后才发现自己买的只是几个地方门户网站的软文位吧?根本不是什么主流财经媒体啊?品牌公关负责人事后吐槽说,签合同前对方的宣传册做得挺漂亮新闻须,什么"央视报道""新华网首发"都写进去了啊?真到了落地执行。

差距不是一点半点。新闻稿发布合同在业内并不算复杂,坑确实了。合同的核心内容包括。

发布数量、媒体清单稿发个细、稿件字数、修改次数、发布时间节点,以及违约条款。有些不良代理商会在合同里玩文字游戏的,把"合作媒体"写成"推荐媒体",前者是保证发布的,布合后者顶多算个参考名单。签之前最好让对方把具体媒体链接附上了。一个个核实清楚。笔者跟几位公关圈的朋友聊过吧?

大家普遍反映最头疼的是修改条款。有的合同规定免费修改一次,改完不满意就得加钱;
还有同签的写着"稿件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布",结果甲方拖半个月不回复,排期全乱套了。建议直接在合同里明确。修改次数、响应时限、超时默认规则。写清楚了后面扯皮少一半。另一个容易被忽略的是版权归属问题。新闻稿发出去之后,品牌方能不能继续用?能不能授权第三方转载?有些合同里压根没提这事了,等真的想用二次传播的时候才想起来去问,对方张口就是额外费用。
其实一块写进合同里不费什么事啊?
提前说明白对双方都省事。现在市面上做新闻稿发布的渠道越来越杂,有些平台价格确实便宜,媒体质量参差不齐的。笔者建议企业在签新闻稿发布合别光看价格,媒体资质、过往案例、客户评价都得过一遍。毕竟稿子发出去代表的是企业形象。便宜没好货事儿在公关行业里见得太多了。







